重庆市江北区文化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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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文明之光 点亮城市 温暖你我 |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解读

2021-05-06来源:重庆市江北区文化馆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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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座城,最打动我们的不是繁华的商业,也不是宏伟的建筑,而是这座城市的文明内涵,是在这里遇到的每一个温暖的微笑,每一次真诚的帮助。

为了弘扬文明新风,培育文明精神,提升文明素质,养成文明行为习惯,2021年3月1日,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正式施行,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、维护公共卫生、文明出行、文明用餐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。

条例有哪些亮点?在日常生活中,又有哪些行为需要规范?一起来学习!

01文明行为促进月

条例规定,每年三月为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月,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、实践活动。国家工作人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先进模范人物、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以文明形象引领社会风尚。

02公共文明以微见大

在维护公共卫生方面,条例明确规定,遵守控制吸烟规定,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。

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首先强调着装得体,举止文明,不高声喧哗,不说粗话脏话。等候服务依次排队,上下楼梯靠右通行,乘坐电梯先下后上;使用公共座位合理有序,不抢占、霸占座位。

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,不随意弃置;不随地吐痰、便溺,不违规张贴、涂写广告或随意刻画;履行传染病防治相关义务,主动配合执行预防、控制以及应急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。

03与邻为友

在维护社区文明方面,条例规定不得违法搭建,不侵占通道和绿地等公共空间;不从建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。进行装修装饰、聚会聚餐、餐饮服务以及健身、歌舞等活动,合理使用场地和设施设备,遵守相关规定,避免妨碍他人。

不在道路、小区等公共区域焚烧、抛撒丧葬祭奠物品,不在规定的殡葬、吊唁场所之外搭设灵棚。

饲养宠物按照规定办证、检疫,清理粪便,采取安全措施,避免妨碍、伤害他人。

04文明出行

在文明出行方面,条例规定驾驶车辆礼让行人,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、消防车等优先通行车辆,规范使用灯光、喇叭,低速通过积水路段,避免妨碍他人,不加塞抢道,车内人员不向车外抛撒物品。

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先下后上,主动给有需要关爱的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乘客让座,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,不妨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。

规范停放车辆,不占用应急通道、人行道、盲道等禁止停车区域和残障车位。

05文明用餐

条例对文明用餐等进行了相应规范。比如,不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;讲究餐桌礼仪,提倡使用公筷公勺,不强行劝酒;集中供餐的单位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机制,优化供餐方式,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、配餐,制止浪费行为;餐饮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用餐、反对浪费等标识,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、适量取餐、剩余打包;个人用餐自觉践行“光盘行动”。

06奖罚分明

条例规定,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、优待制度。报刊、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应当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和先进事迹,批评不文明现象,弘扬社会正气。

如条例规定,鼓励捐献人体细胞、组织、器官以及遗体,无偿献血等。同时,条例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、投诉、举报不文明行为。

不文明行为将面临何种处罚?

条例规定,行为人多次实施不文明行为,或者故意实施不文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或者教唆、诱骗未成年人实施不文明行为的,可以将其违法实施行为的情况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。

不文明行为记录可以送达行为人工作单位或者其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村(居)民委员会。受送达的单位、组织应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,并向记录机关及时反馈。

让我们携起手来,积极学习践行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建设现代城市文明,争做文明市民,共建美好家园!